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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關單位:
為促進北京技術轉移機構發(fā)展及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,,優(yōu)化技術轉移服務體系,,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率,,助力北京科技創(chuàng)新中心建設,根據(jù)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,、中關村科技園區(qū)管理委員會印發(fā)的《北京市技術轉移機構及技術經理人登記辦法》(京科發(fā)〔2022〕13號,,以下簡稱《登記辦法》)相關要求,現(xiàn)將2023年度北京市技術轉移機構及技術經理人登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登記條件
(一)申請登記的技術轉移機構應具備的條件(《登記辦法》第七條):
1.在北京市行政區(qū)域內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,。
2.有固定的經營場所,,具有滿足經營要求的辦公設備和條件。
3.有專職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的人員,。
4.有從事技術轉移服務的規(guī)章制度和服務規(guī)范,。
5.主要業(yè)務范圍:
(1)對技術信息的搜集、篩選,、分析,、加工;
(2)技術轉讓與技術代理,;
(3)技術集成與二次開發(fā),;
(4)提供小試、中試,、工程化,、概念驗證、技術標準,、測試分析,;
(5)提供技術咨詢、技術評估,、技術培訓,、技術產權交易、知識產權運營,、技術招標代理,、技術投融資、技術孵化等服務,;
(6)提供技術交易信息服務平臺,、網(wǎng)絡等;
(7)促進國際技術轉移合作,,積極開展國際技術轉移活動;
(8)其他有關促進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活動,。
(二)申請登記的技術經理人應具備的條件(《登記辦法》第九條):
1.在北京市行政區(qū)域內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,。
2.具有1年及以上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經歷。
3.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稱,,具備相應的能力要求和知識要求,,具備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的專業(yè)服務能力。
4.參與或促成1項及以上技術轉移或科技成果轉化,。
二,、登記程序
(一)登記注冊與填報。請在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間內進行登記與信息填報,。符合條件的技術轉移機構,、技術經理人(個人身份進行登記的)登錄北京市技術轉移機構及技術經理人登記窗口(網(wǎng)址附后)進行注冊,,并按照要求逐項填報,完成后進行提交,。
(二)網(wǎng)上審核,。北京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對技術轉移機構、技術經理人(個人身份進行登記的)的登記信息進行形式審核,,出具審核意見,,對于不符合條件的進行退回修改或不予登記。請在登記期間及時關注填報狀態(tài),,查看審核意見,,配合進行材料補充等工作,退回意見超過3次仍未補正的,,視為不予登記,。
網(wǎng)上審核合格后,技術轉移機構可在系統(tǒng)中下載打印表格并按要求蓋章,,線上提交掃描件,;技術經理人(以個人身份進行登記的)可在系統(tǒng)中下載打印表格并按要求簽字,線上提交掃描件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