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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,、職責分工 (一)省科技廳負責全省中試示范平臺項目的規(guī)劃布局和監(jiān)督管理,;確定對科技成果中試示范平臺項目的支持,、撤銷和重大事項變更,;組織開展對科技成果中試示范平臺運行情況年度報告審核,;策劃組織交流研討活動,宣傳推廣典型案例和經驗等,。 (二)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(qū),、本部門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科技成果中試示范平臺項目,審核申報材料,,提出推薦意見,;定期跟蹤建設進展,做好定向服務和日常管理,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并報告重大事項,;對取得的工作成效,凝練總結工作經驗,做好示范推廣,。 (三)項目實施單位負責項目實施,、平臺的建設運營,提出建設目標,,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,,完善運行機制,保障資源條件,,引進培養(yǎng)中試人才,,提升技術服務能力;按要求及時報告平臺運行過程中重大事項變更等重要信息,;配合開展績效評估,,按要求編制并報送年度報告;承擔安全生產,、環(huán)保管理,、知識產權管理等責任。 六,、其他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,有效期3年。